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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快讯:宝鸡博大·城央印象延期交房两年,开发商答应退房又不认了

2023-07-01 18:41:06    来源:二三里资讯

“2018年买的房,合同约定2021年6月交付,超期两年未交付。” 近日,宝鸡市民田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小里帮忙》栏目反映,2018年她在宝鸡市渭滨区汉中路博大·城央印象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总价为64.9余万元,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但是超期近两年时间一直未交付,他们多次找寻开发商宝鸡博大置业有限公司(后简称“博大置业”)协商处理此事,于今年4月23日办理了“客户退款申请受理回执”,但是两月过去了不给退款,现在博大置业又称不能退房了。


【资料图】

视频《【小里帮忙】“房子超期两年未交付,承诺退款却迟迟没动静”》

市民:延期交房两年 答应退房

现在又不认了

“我是2018年6月份在渭滨区汉中路博大·城央印象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总价为64.9余万元,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第11条‘交付时间和手续’,出卖人应当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但是到今年2023年了,已经延期交房两年时间了,到现在还没交付。我多次与博大置业协商,今年4月份他们同意进行退房退款,并于4月23日办理了‘客户退款申请受理回执’手续,等了两个多月时间,开发商又说不能退房了,需要自己或他们售楼部重新进行售卖。”田女士对记者说。

博大置业:提交的只是退房申请

已网签合同无法退

记者来到渭滨区汉中路3号院,现场可以看到,小区主体外墙项目已经完毕,围挡已撤除。

针对田女士反映的问题,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联系采访到宝鸡博大置业有限公司经办此事的李经理表示,今年4月份当时办理的是退款申请手续,最终因为老板还未签字同意,所以现在未成功办理退房。

同时,就田女士的情况,李经理说其已经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说明了情况,之前已经签订了正式的网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这种是没办法办理退房手续的,4月份出具的“退房回执”只是一个申请单。目前解决此问题的办法就是,对他的房屋销售部可以继续代售,或田女士自己也可以找中介出售,如果购买者认为不妥,也不排除走法院司法程序,让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对于博大置业李经理的说法,田女士并不认同。“4月份办理退房手续的时候,他们明确表示他们老总已经同意退房,要不然将近65万的退房手续,不是下面人就可以办理的。他们收走了合同原件、交款收据等所有手续,他们已经同意退款我和他确认过几次,都有通话录音为证。”

律师说法:延期交房属违约

可要求退房退款 若如果可起诉

在宝鸡多年从事法律事务的陈律师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表示,从本案来看:田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的条款明确规定了交房时间,但到期后开发商未按期交房,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若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责事由,则开发商需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陈律师对记者表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对该条款效力进行审查。按固定比例计算违约金数额极低的,可认定为开发商免除或限制自己责任的无效格式条款,逾期交房违约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的规定处理。

陈律师认为,依据本案情况看来,开发商已经收回了购房合同和交款凭据等手续,并出具了“客户退款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则可以认为开发商已经同意退款退房。消费者可以以此要求开发商积极履行承诺,可以与其继续协商处理。如若无果,可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刘杰 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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